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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目的
为减少医疗风险,在院前急救时为挽救患者的生命提供快捷、有序、安全、有效的诊疗服务,特制定此制度。
2 范围
全院职工
3 定义
医疗急救“绿色通道”是指医疗单位在抢救急危重病人过程中,为挽救患者的生命而设置的特殊诊疗过程,该通道的所有工作人员,应为进入“绿色通道”的患者提供快捷、有序、安全、有效的诊疗服务
4 权责
4.1职责:医师落实好制度的执行
4.2医务科督促各科室执行,科室负责人监督落实
5 内容
5.1“绿色通道”的适用范围
5.1.1休克、昏迷、呼吸循环骤停、严重心律失常、急性重要脏器功能衰竭等生命垂危的患者;
5.1.2突发事件(交通事故、中毒及其它重大特发事件)且需急诊处理的患者。
5.1.3身份无法确定、无家属陪同、不能及时交付医疗费用且需急诊处理的患者。
5.1.4其它应当享受“绿色通道”的情况。
5.2“绿色通道”的操作流程
5.2.1就诊急诊科的患者,由急诊分诊护士初步评估病情,获取生命体征等情况后迅速对病情评级并分配到相关急诊科室:其中1、2级患者分配到急诊抢救室,急诊医师可根据病情及病人实际情况向总值班或医务科审批后开通“绿色通道”(紧急情况时可先抢救治疗后及时补办审批手续);3、4级患者分配到相应科室挂号就诊。
5.2.2医护人员将绿通患者送入急诊抢救室并打印绿通患者专用腕带。接诊医师依据患者情况开具相应检查和治疗。对于急危重患者的各项辅助检查,如病情允许搬动,则由医务人员陪同完成;如病情不允许搬动,则在抢救室行床边检查;各辅助科室医生接到抢救室床边检查
电话邀请,在5min内到达抢救室。对已经开放“绿色通道”的患者应该安排医务人员负责迎、送病人和入院后相关的医疗引导和便捷服务。
5.2.3急诊患者一旦进入“绿色通道”,即实行“二先二后”(先救治处置、后挂号交款;先入院抢救,后办理入院手续),各有关临床、医技科室(如医学影像科、检验科、特检科、药剂科等)及财务、总务后勤部门(如电梯、收费、入出院等)凭“绿色通道”腕带必须优先为该患者提供快捷、有序、安全、有效的服务。
5.2.4全院医务人员均有义务积极参加“绿色通道”的抢救工作,有关科室人员接到急诊会诊请求后应10min内到达会诊地点。凡涉及到多学科患者,原则上由对患者生命威胁最大疾病的科室进行收治,如有争议,急诊科医生有权裁决,必要时会同医务科或总值班协商解决。接诊科室如遇到突发、重大抢救事件及患者较多时应立即通知医院总值班及医务科并同时报告业务副院长。在分管院长的领导下,由医院总值班及医务科进行全面统一指挥、协调安排。各科室必须服从。
5.2.5已经建立“绿色通道”的患者原则上应在急诊科就地安置、及时抢救治疗。因病情严重需要住院治疗或急诊手术时,由接诊医师开具住院医嘱后,由医护人员在入出院处凭腕带号帮忙办理入院手续并进一步诊治。
5.2.6绿通患者家属或委托授权人在急诊收费处挂号并凭绿通腕带号(住院患者还包括住院腕带号)补办缴费手续。